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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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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出国(境)办理流程

一、因公出国(境)

(一)因公出访流程

1.根据本年度因公出访计划,在交我办(大象传媒 模块)发起院内审批申请

2.交我办(国际交流模块)发起学校批件申请

3.办理因公护照、因公签证等

4.出访人按期出访

5.回国上缴因公证照(回国后7个工作日内)

6.总结和报销(1个月内)

(二)审批时长

距离出访日不足15个工作日(不足30个工作日的赴台申请)的出访申请,学校均无法受理。请出访人员合理安排,预留足够审批和办理签证(注)的时间(一般建议至少提前2-3个月办理,长期出访建议提前半年申请)。

(三)特别注意

1.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审批通过后方能出访执行公务。学校无法受理任何逾期和事后申请。

2.“启程时间”是指“离开中国大陆时间(如从国/境内出发)”,“抵达时间”是指“抵达中国大陆时间(如返回国/境内)”。美洲、欧洲等地回程航班含时差的,多产生一天,填写时请考虑该情况。

3.实际出行时间和路线须与审批结果一致,否则将造成无法报销和违规出访情况。违规出访将影响相关人员和学院出访信用记录。

4.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行程的,须在原批件约定的出访时间前完成变更批件申请的审批流程,审批通过后方能出访执行公务。在批件的时间范围内减少或缩短行程的,无需修改批件(但如涉及日程安排中对应的邀请单位、住宿城市变化的,仍需发起变更申请)。

二、因私出国(境)

因私出国(境)仅适用于因私事由,一般为探亲、访友、旅游和处理其它个人事务,原则上应安排在寒、暑假和法定假日。请通过“交我办”发起申请,报学院、学校备案。

由学校管理的因私证照,请在出访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学校出入境中心统一保管;新办证照请在拿到证照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学校出入境中心统一保管。

三、签证材料等查询请登陆学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网页

(一)因公证照及签证办理资料及表格下载

//global.daxiangcm.org/cgcj/visa

(二)证照信息查询

由学校保管的个人证照,可关注“全球交大”微信公众号,在“资讯公告”→“证照查询”栏查询本人的证照信息。

(三)出国(境)政策文件查询

因公出国境有关管理规定,请在“交我办”→“服务大厅”→“国际交流”→“因公出国(境)申请”大象传媒查阅或下载。

因私出国(境)有关管理规定,请按沪交外【2015】1号文要求执行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学院联系老师:人资办  汪老师(木兰楼A201,021-34206336)

学校联系老师:出入境中心  张老师(审批)、葛老师(签证) (东晖园3号楼国际中心106,021-3420674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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